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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赴澳大利亚进行非商务活动有关安排的通知

2017-12-01

APEC商务旅行卡在我国推广和申办使用的初期,旅行卡所承载的澳大利亚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存在“签证覆盖”问题,对持卡人入境目的严格限定为商务活动,曾多次以入境目的不符为由拒绝企业持卡人入境。自2014年8月起,澳大利亚已就“签证覆盖”问题出台便利措施,扩大了旅行卡所承载澳签的适用范围,现将有关安排和通知重申如下:

一、旅行卡承载澳签适用范围

旅行卡承载的澳大利亚签证为600类短期签证,可用于除医疗目的以外的旅游休闲、探亲访友及短期商务活动(包括商务考察、谈判、会议等)。

二、旅行卡关联护照为普通护照的情形

只要旅行卡承载的澳大利亚签证尚在有效期内,持卡人持旅行卡关联的普通护照赴澳大利亚,无需再办理签证。但非商务目的入境时,持卡人不可出示旅行卡,不能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需使用普通通道办理入境手续。

特此重申知照。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苏小姐;电话:0760-88339093;传真:0760-8833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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