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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暨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 发布会在澳门顺利召开

2020年11月6日,由澳门仲裁协会主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暨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发布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顺利召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江门、肇庆和香港、澳门地区13家联盟成员代表就“疫情下仲裁的应对及互联网仲裁机遇”“区域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及商事调解”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发布了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发来贺信,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谢晓丹,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法律工作部部长李雪飞,澳门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华年达,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理事会副主席高展鹏、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等出席会议。

陈旭东厅长在贺信中指出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在促进三地仲裁工作协同发展,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联盟各成员仲裁机构凭借优质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和远程庭审等创新机制,妥善化解民商事争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广州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模式被选入司法部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十大典型案例,深圳国际仲裁院减少远程视频庭审仲裁收费的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荐。此外,广州仲裁委发布了“广州标准”这一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联盟成员是认可和运用、推广“广州标准”的第一批仲裁机构,这是中国仲裁机构参与国际法律事务规则制定、提供公共产品的重要举措。

谢晓丹书记在致辞中表示

广州一直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建设,联盟的成立和运作,已经搭建起一个很好的平台。他倡议联盟成员机构携手迎接挑战,不断深化合作,积极提升中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影响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作出更大贡献。

蜚声中外的资深仲裁员、澳门仲裁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沈四宝教授通过视频作了发言。

沈四宝指出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是全国仲裁机构的先锋和排头兵,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地位。当前中国商事仲裁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就是要逐步、深度融入全球,为国际仲裁增加中国元素,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深圳国际仲裁院实施国际化理事制度;广州仲裁委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仲裁的研究与实践,去年首次开展跨国远程庭审,今年更是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对互联网仲裁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具有很大的贡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国际一流仲裁规则和服务获得交口称赞;广东仲裁机构在仲裁和调解相结合方面的创新,丰富了我国仲裁的实践。

本次会议主办方、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表示

仲裁联盟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一国两制三法域”三地法律服务融合的实践,其成立以及一路的工作都得到粤港澳三地政府以及业界的大力支持,三地联盟成员在“同一基础上”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理念上,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服务的发展以及多样性各放异彩。澳门仲裁协会作为联盟的发起成员之一,亦作为澳门仲裁业的中坚代表,将一如既往地推动澳门仲裁发展,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仲裁服务平台,实现三地法律服务融合,以及推动澳门成为“葡语系国家争议服务平台” ,以配合国家在国际仲裁服务领域发展的需要。同时,澳门仲裁协会也促进发挥澳门在区域合作平台的作用及角色,鼓励会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案件,积极透过行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的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

第一次会议以来工作亮点多

2018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群仲裁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19年2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合作备忘录》。一年多来,联盟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原则,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各仲裁机构的联系和合作。

01

联盟单位受理案件增长较快,新业务类型初步呈现。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球各行各业的商业活动在不同层面受到影响,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积极调整规则,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妥善解决争议。今年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成员机构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广州仲裁委、肇庆仲裁委、惠州仲裁委今年以来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均超过40%;佛山仲裁委、珠海仲裁委等联盟成员在受理案件数量、办理案件标的上也有较大增幅。在涉外案件方面,广州仲裁委、惠州仲裁委今年受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同比增长超过50%;珠海仲裁委员会办理涉外案件标的同比增幅达24%。

具体到广州仲裁委,截至今年10月,共计受理传统案件15153件,同比增长40.1%;从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共计受理涉外案件295件,同比增长46.2%。在受理案件中,前三类案件占到了71.6%,金融类占案件的34.1%,民间借贷及小额借款占24.4%,商品房、二手房占案件的13.1%。今年房地产案件最大标的2.2亿,股权案件最大标的8.03亿,金融案件最大标的2.4亿,证券交易最大标的7.16亿,企业拆借案件最大标的6.57亿。

新型案件增长情况:(1)网络主播、网络平台、游戏公司等合作类型纠纷163件,同比增长1.2倍。(2)船舶码头、海上运输等涉及航运领域的案件有27件,同比增长31%。(3)计算机技术、网络服务、技术委托开发类型的案件有43件,同比增长63%。(4)专利、著作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类型案件有129件,同比增长1.5倍。 

02

联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亮点较多。广州仲裁委:一是率先出台抗击疫情“八项工作措施”。在其他仲裁机构大多停摆的情况下,做到立案、庭审“不见面”“不打烊”,春节后上班第三天即通过远程庭审照常开庭审理案件。这项工作还获得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第五名的好成绩。二是首创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依托同步运行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的规则优势,叠加互联网仲裁、远程庭审的技术优势,打造商事仲裁“广州模式”。三是全球首次发布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在全球仲裁领域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已先后与30家大陆仲裁机构和20家境外机构签约认可并共同推广。在今年的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筹办期间,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墨西哥仲裁中心两家仲裁机构与广州仲裁委共同签约认可、使用推广。“广州标准”被纳入广州市关于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报告内容之一。四是参与APEC-ODR项目建设。司法部推荐广仲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仲裁机构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简称APEC-ODR项目)建设,目前规则文本制定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五是举办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于今年10月28日下午、29日下午举办主题为“共克时艰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上台阶”的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会上大咖云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等专家作了演讲。境外有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香港仲裁司学会、澳门仲裁协会的法律人士连线参会。中外著名仲裁专家对“国际仲裁对疫情的应对和利用”“互联网仲裁适应和服务于互联网经济”“企业选择国际仲裁的考量”“中国国际仲裁队伍的建设”四个议题进行了研讨。

其他仲裁机构工作亮点也很多,深圳国际仲裁院推动当地人大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纪念日当天,审议通过了《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这是国内首部以仲裁机构为特定对象的地方人大立法。珠海仲裁委员会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高质量谋划建设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佛山仲裁委员会新成立商事调解中心,建立“商事调解+仲裁确认”机制。与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惠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提请市政府修订仲裁费管理办法,提高仲裁员报酬待遇。肇庆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企联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仲裁服务等。

03

联盟单位交流往来增多,实现资源共享。联盟单位每年举办一次年度会议,加强机制建设和信息沟通。积极参与广州“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作为联盟秘书处,领衔作为首批单位入驻法律服务集聚区。广州仲裁委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积极推介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以及中国大陆、香港、澳门三套庭审“广州模式”,积极吸收港澳地区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今年以来参与案件审理的境外仲裁员是去年同期的四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举办香港仲裁周活动,发起了“多元争议解决在亚洲”“大陆仲裁新突破”等多个主题研讨会,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仲裁专家围绕线上开庭、网络安全、“一带一路”商业纠纷等议题进行了观点分享及互动讨论。澳门仲裁协会与广州仲裁委透过视频方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广互联网仲裁服务。

此次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的召开,致力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实体化、常态化运行,以加强交流合作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仲裁法律资源整合与互补,将联盟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对外国际商事仲裁平台,从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发布

粤港澳大湾区内仲裁机构充分发挥了仲裁在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工作中的作用,凭借优质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和创新机制,有力维护了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的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案(事)例。为展现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工作成果,不断提高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职业化水平,联盟秘书处组织开展了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评选活动 。

秘书处将联盟成员单位报送的案(事)例材料进行汇总,邀请以香港仲裁司学会会长王则左、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林笑云、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为代表的9名港澳法律专家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广东省民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首席法律顾问龙著华组成案(事)例评选委员会,经过严谨筛选评出对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发展具有启发性、经验做法具有代表性、工作过程具有闪光点的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

这十大案例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

01

“广州标准”获得广泛认同推广。“广州标准”代表中国参与全球法律事务的规则竞争、制度竞争,获得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大多数仲裁机构的认同、使用和推广,已经不再是广州仲裁委一家的仲裁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佛山仲裁委等大多数境内机构认同“广州标准”,香港有2家仲裁机构认可“广州标准”,澳门有3家仲裁机构认可“广州标准”,港澳仲裁员参与庭审的案件有90多宗使用了“广州标准”裁判了案件。

02

涉外因素明显增多。涉外案件的处理将“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连接了起来。在十大案(事)例中,具体案例有8宗,具有涉外因素的有4宗,占了一半。珠海仲裁委裁决的案例中,当事人是意大利籍人士和澳门籍人士,争议的标的是澳门公司的股权纠纷。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的案例中,是由台湾仲裁员裁决台资企业纠纷。香港仲裁司学会的案例中,是由香港仲裁员通过远程庭审参与商事争议处理。这些都说明大陆仲裁业务正在吸引港澳台因素参与进来,中国仲裁正在展现全球性的竞争力和公信力。

03

服务复工复产大局意识较强。今年新冠疫情以来,企业纠纷明显增多,仲裁机构以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己任,积极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十大案例中,与复工复产相关的有4宗,占了一半。广州仲裁委中山分会在疫情期间下沉到街道现场办案,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和惠州仲裁委通过远程庭审办理案件,实现了疫情期间办案“不见面”“不打烊”,体现了良好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04

加强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深圳国际仲裁院使用调解手段化解上市公司股权争议树立了成功范例,惠州仲裁委和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共享庭室开展远程庭审,都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和创新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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