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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国际化水平再上台阶——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ODR谈判平台、高端国际仲裁论坛亮点颇多

2020年11月9日,广州仲裁委(以下简称广仲)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提升国际化水平的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通报。

广州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磊首先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建设情况。为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资源,广仲于2018年9月推动成立了联盟。2020年11月6日,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暨 “十大经典案(事)例”发布会在澳门召开。据石磊副主任介绍,自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一年多来,联盟在推动仲裁工作协同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方面亮点颇多:第一,联盟单位受理案件增长较快,新业务类型初步呈现;第二,联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机制,妥善化解争议;第三,联盟单位交流往来增多,实现资源共享。为展现湾区仲裁工作成果,不断提高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职业化水平,联盟秘书处组织开展了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评选活动 ,经过粤港澳三地法律专家严谨筛选最终评出对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发展具有启发性、经验做法具有代表性、工作过程具有闪光点的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石磊副主任总结道,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联盟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仲裁法律资源整合与互补,从而将联盟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对外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能力。

除此之外,广仲近期在提升国际化水平方面多管齐下,进行了不少尝试。在“广州模式”“广州标准”得到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广仲再出发,积极参与到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中(简称APEC-ODR项目),率先开发并实际运行了国内第一个ODR谈判平台,在调解和仲裁的基础上,首次创新引入“谈判机制”,为商事主体开辟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途径。据广仲知识产权仲裁院负责人张小建介绍,ODR谈判平台服务于跨境、跨语言、跨法律管辖区的商事争议,使用不同语言的当事人在ODR平台上可以实现“无障碍”“无差别”“无界限”的交流。自谈判平台运行以来,已经成功处理了服务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案例,在公正、及时解决纠纷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就在刚过去不久的10月28日、29日,广仲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了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该论坛是近年来在广州首次举办的最高级别仲裁论坛,也是以广仲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上的一次成功展示。广仲业务发展部业务总监余蕊桢介绍道,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也为了实现打造学习型仲裁机构的这一目标,广仲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会议、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学习多种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包括此次论坛在内,广仲今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的专业交流研讨活动。仅9月份以来,广仲就已经开展了涵盖《民法典》、仲裁司法审查、《民事证据规定》、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学习研讨不下10场。除了委里统一安排的培训,各部门每两周开展一期内部学习,并且鼓励秘书多读书、读好书,不断进步。

随后,广仲办案秘书沈璐分享了其在广仲学习与成长的经历。沈璐表示,广仲一直以来都有着优秀的文化传承和专业的学习平台。对外,广仲职工可以接触法律知识前沿,对接法律界翘楚,衔接“互联网+仲裁”;对内广仲则通过文化培养,让每个职工个性飞扬,欢乐成长,不断学习新技能,保持工作的新鲜感和延展性。正是广仲内部井然有序的反馈机制,外部多才多艺的展示机会,让其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成长。

在最后的答记者问环节,广仲办公室主任江岚、案件受理部业务总监叶路就联盟受理涉外案件的新类型、新特点,中国仲裁“走出去”的过程中港澳仲裁员发挥的作用,面对传统案件类型增长如何保持办案效率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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