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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举办仲裁司法审查的裁判思维与典型案例培训会

10月30日,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员、办案秘书对仲裁司法审查裁判思维的认知水平和办理民商事案件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仲裁公信力,广州仲裁委员会举办了仲裁司法审查的裁判思维与典型案例培训会。广仲副主任石磊出席培训会并致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徐琳应邀讲授仲裁司法审查的裁判思维与典型案例课。50余名仲裁员代表及办案秘书参加培训会。

石磊副主任在致辞中对徐琳庭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也对广州中院长期以来对广仲工作给予的支持与监督表示感谢。他表示,仲裁是诉讼外解决民商事争议最为重要的方式,仲裁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支持与监督。近年来,广仲与广东高院、广州中院一起探索创新司法与仲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模式与新方法,先后成功合作举办两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建立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为规范和推动民商事仲裁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作出了贡献。

徐琳庭长从仲裁司法审查中公正、效率的价值取向和尊重支持、严格把握、适度干预、有限监督的审查理念,申请确认仲裁效力的审查范围、时限、原则,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查的法律依据、申请主体、申请时限、审查对象、范围、原则三个部分,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每个部分中以丰富、详实的案例向大家分享了仲裁司法审查的裁判思维。

在演讲之后的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仲裁员代表与授课老师对约定仲裁条款对加入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仲裁申请后法人注销债权人可否追加破产管理人作为仲裁被申请人等话题展开一系列思想碰撞和智慧交锋,进一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仲裁司法审查裁判实践的理解。参会人员对本次培训交流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徐琳庭长讲授内容详实、干货满满,对今后促进仲裁程序操作的规范化和提升仲裁实务能力十分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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