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8
一、承保风险
(一)征收
东道国采取国有化、没收、征用等方式,剥夺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投资项目资金、资产的使用权和控制权。
(二)汇兑限制
东道国阻碍、限制投资者换汇自由,或抬高换汇成本,以及阻止货币汇出该国。
(三)争及政治暴乱
东道国发生革命、骚乱、政变、内战、叛乱、恐怖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战争的行为,导致投资企业资产损失或永久无法经营。
(四)附加政治风险
1、经营中断
股权投资保险项下,因战争及政治暴乱导致投资项目建设、经营的临时性完全中断。
2、违约
东道国政府或经保险人认可的其他主体违反或不履行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且拒绝赔偿。
二、损失赔偿比例
(一)基本政治风险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5%。
(二)违约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0%。
(三)经营中断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5%。
三、项目主要申请条件
(一)投资项目应符合我国外交、外经贸、产业、财政及金融政策,符合投资项目各方所在国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并获得与投资项目相关 的批准许可。
(二)海外投资保险的申请人和被保险人应为: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或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地区注册的法人(实际控制权由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掌握);
或为项目提供融资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其他。(详细条件请询问当地中国信保营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