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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收紧外商投资审查政策 律师:中企需注重当地合规性要求,做好中长期投资布局

来源: 广东省商务厅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2020-06-16

“各国为应对疫情大流行和更广泛的经济问题,根据现有法规提出的申报门槛和审查期限也在不断变化。”日前,在中国国际商会举办的疫情背景下中企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与应对讲座上,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霁虹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美国、欧盟委员会、英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都表示需要加强权力,加大外商投资的审查力度。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全球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总值进一步下跌39%至4980亿美元,创7年来最大单季跌幅。

道琼斯公司风险合规专家石龙新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受疫情影响,很多国家对外资安全审查的关注角度发生了变化,企业需要关注的维度可能有所拓宽,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等多方面。

“各国的外商投资审查在形式上多种多样,一般有以下几个类型值得投资者关注:审查范围是否仅覆盖国家安全相关领域的投资、审查对来自特定国家的投资者是否存在优惠、是否要求投资者主动申报等。”王霁虹强调,外商投资审查规则一般自由裁量范围很广。受疫情影响,各国政策正呈现受监管行业扩大,关注重点领域突出(医疗、卫生、健康)、缩紧审查标准、扩大审查范围、防范机会主义的投资行为、对中国存在一定针对性等特点。

王霁虹以欧盟为例介绍说,欧盟理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公布了《外商投资审查条例》,确立了欧盟与其成员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查监管与信息共享机制。欧盟委员会于3月25日向所有成员国发布了相关指南,文件性质为欧盟委员会的通告,不是欧盟法规,对欧盟成员国没有强制约束力。该《指南》是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在《欧盟外资审查条例》正式实施之前,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外国投资者对欧盟战略性资产进行的投机收购,进而影响欧盟公民的医疗健康需求。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指南》明确审查外商直接投资仍属于各成员国的责任。重点关注医疗、健康相关的产业,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外延还包括欧盟所有关键产业。《指南》首次明确呼吁未建立审查机制的国家,迅速制定全方位的外商投资审查机制,同时采用所有可采取的替代方案审查有关外商收购或控制将给欧盟的安全或公共利益带来风险的特定行业、基础设施或技术,包括关键健康基础设施和核心配件的供给。”王霁虹表示。

外资管控措施,特别是国家安全审查政策已经成为中国海外并购的拦路虎,增加了中企出海的相关成本。石龙新以中国烟台台海集团对Leifeld股权收购案为例介绍说,该案中,德国Leifeld公司是一家生产特殊机床的公司,其研发的高强度部件主要运用于汽车生产、航天航空乃至核工业领域。2017年,中国烟台台海集团下属的一家法国公司宣布拟收购Leifeld公司,台海集团事先向德国经济能源部申报了该交易。历经近一年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2018年8月基于传言可能德国经济能源部将禁止该交易,交易双方宣布终止交易。原因在于德国经济能源部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后,认为Leifeld公司的技术属于德国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台海集团在收购Leifeld公司后可能会把后者的技术运用于中国的军事核能产业,这将导致德国关键技术外流,并长期损害德国国家安全。

王霁虹建议企业,借助专业力量,应对各国迅速变化的外资管控措施,学会用法律手段打赢贸易战;尽早识别标的公司业务,观察在管控国家的业务是否敏感;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地的管控措施,灵活应对;积极向标的公司和标的国传达中国公司的战略和投资计划;尽可能在投资过程的早期制定兼并后整合计划,确保强调本地化和投入;注重当地合规性要求,尽早建立企业自己的合规管控体系;从中长期的角度做好规划,进行投资布局。

来源:中国贸易报

【转载来源】广东省商务厅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转载时间】2020/6/17

【转载链接】http://go.gdcom.gov.cn/article.php?typeid=32&contentId=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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